各相关生产经营户:
为维护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确保我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人民群众口罩、酒精等防疫物资和粮油肉禽蛋菜奶等生活必需品等市场价格秩序稳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现提醒告诚如下:
一、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的规定》等法律法规,确保疫情防控期间市场价格秩序稳定。
二、不得恶意串通涨价、囤货居奇、操纵市场价格、捏造或散布涨价信息。推动商品价格过高上涨等扰乱正常的市场价格秩序。
三、不得恶意控销、哄抬价格、不按规定执行明码标价、
以次充好等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
四、不得有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等不正当竞争行为。
五、不得出现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价格违法行为。
本提醒告诫书发出后,各相关生产经营户应当加强价格自律,积极开展自查自纠,进一步规范价格行为。对经提醒告诚后仍不整改的违法行为,市场监管部门将依法从严从快查处,对于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的典型案件将通过新闻媒体公开曝光。
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对相关市场主体的价格行为进行监督,如有发现价格违法行为,请拨打“12315、12345”电话进行投诉举报!
忠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 年11月17日
审核:王 波
编辑:马春洪